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为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是为社会企业提供安全评价、安全咨询、安全培训、消防评估等安全技术服务,具备相应的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消防评估资质(资格)。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安全生产技术岗5人。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专业要求、任职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6.有因违纪违规等被处分、开除、辞退或解聘记录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存在竞业禁止不得开展工作的;
11.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7日12:00
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2: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bzaqpjzz@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本人签字可在资格审查时补签),证件照处需附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②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③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④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⑤其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性材料)。
以上材料除《报名登记表》需提供Word版、《报名信息统计表》提供Excel版格式外,其他材料均为JPG、JPEG、PDF格式。请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压缩包上传至邮箱,报考人员须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2: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及组织方式将另行通知,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请关注后续安排。
五、考察及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生须在考察阶段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证件照片处需附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
6、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扫描件;
8、滨州市属国企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考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按照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从用人单位安排。执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展。公司有权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变化情况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新入职员工须服从用人单位内部岗位或内设机构岗位的调剂分配。
咨询电话:0531-55564087、0543-3186198
0543-2297803、0543-2297868
监督电话:0543-3186168
咨询时间:0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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