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企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度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3个岗位,岗位要求及招聘人数详见《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招聘对象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等条件。不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可与代理招聘机构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7.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单位《招聘计划表》。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至到2025年2月。
四、报名和考试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为: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人员请登录前程无忧网站https://www.51job.com/查看公告信息,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报名时除填写报名系统外,需将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在系统中上传。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完整清晰、真实有效。
应聘人员在应聘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报名时需主动填报有关信息。
投递报名端口为: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笔试
笔试统一命题,采取线下考试方式,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笔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执(职、从)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开考前48小时内放弃可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通过电话通知,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看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如有考察对象自动放弃应聘,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公开招聘结果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以上各环节,可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如有因故取消资格或个人放弃等情况,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委托前程无忧独家代理,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解释等,应聘人员应服从岗位调剂。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31-55777111-824 李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